新聞報導指出,國家教育研究院於五月初公布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(草 案)》,新課綱之普通高中數學必修時數,將從現行3年24學分大幅刪減為2年12學分,立即引發大學教授們痛批。認為如此不僅將衝擊大學端的教學,甚至還 會降低台灣競爭力。教授們發動連署,數十位各系所教授紛紛支持,理工、醫學、商管等將微積分列為共同必修科目的學院響應熱烈,甚至連完全沒有數學類必修科 的文學院也有不少教授支持。
數學系教授柯文峰表示,數學不僅是科學的基礎,也是一種邏輯思考訓練。尤其,世界各國的課程規畫,都將語文與數學並列為學習的「工具學科」;環顧目前國家發展所需的科學、科技、財經人才,無不需要一定程度的數學素養與知識,這是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關鍵。
新聞《星期專訪》於六月報導:九十三位中研院院士最近共同發表公開信,反對十二年國教總綱草案將高中數學的必修課減為十二學分。中研院院士林長壽受訪時指出國家的教育政策要適當地選擇「核心課程」,並且要提供合理的教學時數,讓每位學生學到足夠的基礎知識;尤其是數學,不能填鴨式教學。但教育政策卻是「科科等值」,學校課程包山包海,而且用分數(考試)評量,徒增學生學習的負擔。他並於商周1386期中表示:數學是抽象思考訓練,首重推理,需要老師引導定義加上演練,這都需要時間,時間不夠,只能進行「技術性教學」,學生很會解題,但「概念性訓練」的素養打樁工程就不足。一週四小時是建立數學素養最基本門檻!不能剝奪孩子授教數學基本學科的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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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受過中學教育的人都知道負數是比0小的數,也
都習慣了包含負數的運算。事實上,一直到十八世紀,許
多歐洲的數學家都還無法接受「負數」的觀念。他們認為
0就表示「什麼都沒有」,所以怎麼會有比「什麼都沒有」
還小的數呢?連當時的大數學家巴斯卡、歐拉也對負數抱
著質疑的態度。印度的數學家在西元七世紀的時候,便知道使用「負
數」的概念,他們把財產表示成「正數」,負債表示成「負
數」,還能進行簡易的正負數加減。
然而「負數」最早出現,是在西元前兩世紀中國的西
漢時代。在那一個時代並沒有計算機,人們都是用一種叫
做『算籌』的工具來計算。在當時,古人就懂得利用黑色
的算籌表示正數,用紅色的算籌表示負數了。
漢代著名的數學書籍《九章算術》中,不但提到了正
負數的概念,同時還明定了正負數的加減運算法則:「同
名相除,異名相益,正無入負之,負無入正之。異名相除,
同名相益,正無入正之,負無入負之。」
前四句是減法法則:
同名相除:m-n = m-n ,(−m) –( −n) = −(m-n),當m≥n>0
異名相益:m -( −n) = m+n ,(−m) - n = −(m+n)
正無入負之:0-(+m) = −m
負無入正之:0-(−m) = +m
後四句是加法法則:
異名相除:m +( −n) = m-n ,(−m )+ n = −(m-n),當
m≥n>0
同名相益:m + n = m+n ,(−m) +( −n) = −(m+n)
正無入正之:0+(+m) = +m
負無入負之:0+(−m) = −m
當十八世紀大部分的歐洲數學家都還無法接受「負數」的時候,漢代卻早已
發展出相當完整的負數概念及運 算法則,整整比歐洲進步了兩千年喔!
歐洲一直到十七世紀,法國數學家笛卡兒引進坐標系後,負數獲得了幾何上
的定位,才逐漸被人們認可。十八世紀後,負數在方程式中才逐漸獲得了合理的
地位。一開始負數的表示有多種不同的方式,近代才開始採用現在的正負數符號
形式,如-3,-1,0,+1,+5,並發展成為現在使用的正負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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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知道在算術運算體系中,乘法和除法是互為逆運算的概念,例如:2 的
3 倍是6,寫成2×3=6;把6 分成3 份,每一份是2,寫成6÷3=2。假如把0 當除
數,例如:6÷0=某數,那麼這個「某數」×0 應該要等於6,否則除法和乘法互
為逆運算的這個法則就會被打破。但是,沒有任何一個數乘以0 會等於6,也就
是說,像
0
6
這樣的數是不存在的。那麼,
0
0
呢?考慮0×3=0 的情況,0÷3=0 是可以的,因為把0 分成3 份,每
一份還是0;但是,0÷0=3 就很奇怪了,因為假如0÷0 可以是3,那麼從0×2=0
的算式中,也可以得到0÷0=2,那麼就會得到2=3 這種奇怪的結果,所以
0
0
在算
術運算體系中,是不被允許的,因此,0 是不能當成除數的。
婆羅摩歷算書
印度數學家婆羅摩笈多(西元598~668 年)是最早提出有關0 的計算規則的數學
家,他曾經寫過四本有關數學和天文學的書,其中最著名的是《婆羅摩歷算書》
(西元628 年),這是目前所知第一部將0 當作一個普通數字來使用的著作,當
中還提到負數的概念及運算、方程、級數、方根,以及著名的圓內接四邊形的面
積公式等。不過婆羅摩笈多認為0÷0=0,這是不對的,另一個數學家摩訶吠羅(西
元800~870 年)曾試圖糾正婆羅摩笈多的錯誤,但沒有成功,後來婆什迦羅第二
(西元1114~1185年)認為
0
n
,這雖然在另一層意義上有一定的道理(
b
a
的
極限值),但仍然會產生許多矛盾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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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0」這個數字一直被人們稱為阿拉伯數字,但目前的考古資料顯示,它應該誕
生在古代的印度。原本印度人是用一點「.」表示0,後來如何演變成用一個圓
圈表示,已經不可考,目前最早有「0」這個符號出現的紀錄,是在印度的瓜廖
爾石碑上(西元876 年)。據說0 的起源是受到印度佛教大乘空宗的影響,大乘
空宗流行於西元3~6 世紀的古代印度,當印度產生十進位制記數法時,他們把0
稱為Sunya(漢語譯為「舜若」),原意是「空」,也就是什麼都沒有,所以就
用一個圓圈圈表示「一切皆空」。後來印度數字傳到阿拉伯,他們把0 唸成sifr,
阿拉伯人又把印度數字傳到歐洲,有個義大利數學家李奧納多·斐波納契把0 稱
為zefirus(原意是「微弱的西風」,可能是什麼都沒有,就像微風吹過一樣,因
此稱之),後來被義大利人唸成zevero,最後簡化成了zero。瓜廖爾石碑
西元876 年,在印度中央邦最北的一個城市瓜廖爾發現一個石碑,石碑上記載著
貢獻神廟的花圈數量,很清晰可見的用圓圈圈表示0,這是目前發現最早用圓圈
表示0 的紀錄。西元8 世紀以後,印度數字先後傳入阿拉伯世界,再傳到歐洲,
13 世紀初,李奧納多·斐波納契的《算盤書》裏已有包括0 在內的完整的印度數
字的介紹。
「0」這個數字雖然誕生於印度,但最早用符號表示0 的卻未必是印度人…
巴克沙利手稿
西元1881 年夏,在今巴基斯坦西北部距離白沙瓦約80 公里的一個叫巴克沙利的
村莊(該地區古代屬於印度),一個農人在挖地時發現了在樺樹皮上書寫著許多
的文字,經考古學家研究,上面記載的是大約西元前2~3 世紀的數學(也稱耆那
教數學),考古學家把它稱為「巴克沙利手稿」。手稿中出現了完整的十進制數碼,
但是,零卻是用一個實心的點表示。手稿當中還涉及到分數、平方數、數列、比
例、收支與利潤計算、級數求和甚至代數方程等等內容,顯示當時的數學已經相
當發達。這是印度最早有用符號表示0 的紀錄,只是表示的方式是用一個點,而
不是圓圈圈。
中國
中國數學起源於仰紹文化(西元前5000 年~前3000 年),許多陶器都刻有代表數
字的符號,到了商朝(約西元前16 世紀~前11 世紀)的甲骨文,十進位制已經
明顯可見,也比同時期的巴比倫和埃及的數字系統更為先進,雖沒有代表0 的符
號,但已經有0 的概念。中國以算籌進行計算,至少在戰國時期(西元前475~
前221)已經出現,利用九九表可以很方便地進行四則運算、乘方、開方等較複
雜的運算,並可以對零、負數和分數作出表示與計算,而0 是以空位表示。一般
認為,至少在西元前4 世紀,中國就已經有了零與負數的概念。
巴比倫
位在現今伊拉克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的美索不達米亞平原,早在西元前
4000 年蘇美人就在此發跡,後來的阿卡德人、巴比倫人、亞述人以及迦勒底人,
繼承並發展了蘇美人的文化。其中巴比倫人繼承了蘇美人和阿卡德人的文明成
果,建立了巴比倫帝國,把蘇美文化發揚光大,使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發展到了頂
峰。然而,巴比倫人的數學是採用六十進位制(世界上最早有進位制系統的地方,
約西元前3400 年),不同於現今通用的十進位,原本是用空位表示0,大約在西
元前300 年才開始使用兩個傾斜的楔形文字「 」來表示,原因為何?不得而知。
在西元前1900 年~前1600 年間的一塊泥板上(普林頓 322 號,現存於哥倫比
亞大學博物館),記錄了一個數表,經研究發現其中有十幾組數分別是邊長為整
數的直角三角形的邊長,說不定巴比倫人已經知道「畢氏定理」(勾股定理)了
呢!
埃及
埃及最有名的就是金字塔,大約建造於西元前5000~前4000 年,金字塔的建築
結構隱含著許多數學知識,包括圓周率、黃金比例、地球繞太陽週期、…等等。
要說當時的埃及人不知道「0」的概念,實在很難說得過去,只是可能沒有代表
0 的符號。考古學家認為,埃及人大約在西元前2000 年開始有0 的概念,而且
數學相當發達,但也僅能就到目前為止發現的資料來判定。目前對埃及數學的了
解主要是依據林特(A·H·Rhind)草卷(又稱阿默斯草卷,主要記載算術和幾何
等問題,最顯著的是單位分數的概念,現存於大英博物館)和莫斯科草卷(由於
卷首遺失,書名無法考證,現存於莫斯科博物館),兩卷紙草的年代大約在西元
前1850~前1650 年之間,相當於中國的夏代,兩份草卷當中都未提及0 的符號。
能夠確認的是埃及人採用的是十進位制,也是目前發現最早使用十進位制的文
化。
馬雅
一般認為馬雅人最早有0 的概念,比巴比倫、印度還要更早。依照中美洲編年,
馬雅的歷史分成前古典期、古典期和後古典期。前古典期(西元前1500 年~300
年)又稱形成期,曆法及文字的發明、紀念碑與建築均在此時其建立;古典期是
全盛期(約西元4 世紀~9 世紀),此時期文字、紀念碑、建築及藝術均達到鼎盛;
後古典期(約西元9 世紀~16 世紀),此時期文化已經逐漸式微。
馬雅人的數字是由三個符號所組成:貝殼形符號(也有人說像一個眼睛或者飛碟?)
代表0、一個點代表1(印度一個點是代表0)、一條橫線代表5,他們採用的是
二十進位制。令人好奇的是,馬雅人在計算曆法時,有用到很大的單位,例如:
一個「伯克盾」等於144000 天(大約394.26 年),一個「阿托盾」等於23040000000
天(大約6312 萬年),這樣巨大的單位,通常只有在測量星際距離時才會用到。
取材自:
維基百科、百度百科、零的故事、從零開始、愛上數學、數學虛擬博物館、佛教
新聞天地、走進無限美妙的數學世界、發現新大陸-美洲古文明、馬雅數學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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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-阿拉伯數字
印度-阿拉伯數字就是0、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,一般稱為阿拉伯數字。起源於印度的「婆羅米數字」,在中世紀時傳入阿拉伯國家與歐洲。現在還在使用的三大分支是:
• 西方阿拉伯數字:流行於全世界。
• 阿拉伯文數字:流行於阿拉伯國家和西亞。
• 印度數字:古印度流傳下來的記數系統。起源
【說法一】 大約在西元500年左右,印度西北部的旁遮普是當時印度數學最先進的地區,當時天文學家阿葉彼海特已經開始使用十進制的記數方式。在西元700年左右,阿拉伯人(波斯帝國)征服了旁遮普地區後,他們發現旁遮普的數學比阿拉伯人的更為先進。為了吸收這些數學知識,他們把當地的數學家抓到首都巴格達,強迫這些數學家把印度的數學知識傳授給當地人,印度數字與計算法因此傳入阿拉伯。
【說法二】
西元771年,印度一位旅行家毛卡到了阿拉伯帝國首都巴格達時,把一部印度天文學著作《西德罕塔》獻給了哈里發國王曼蘇爾。曼蘇爾非常喜歡這本書,令人翻譯成阿拉伯文,譯本取名《信德欣德》。這部著作中應用了大量的印度數字與計算法。由於印度數字比當時阿拉伯人使用的數字計算簡單方便,因此,印度數字便被阿拉伯人廣泛採用。
發展
由於印度數字和計數法既簡單又方便,其優點遠勝過其他的計算法,所以當印度數字與計算法傳到阿拉伯後,阿拉伯的學者與商人都非常喜歡這種數字與計算法。西元825年左右,波斯數學家Al-Khwarizmi寫了一本阿拉伯文的數學著作,書中詳細說明了完整的「阿拉伯數字」系統。後來,隨著伊斯蘭教(回教)的傳播,阿拉伯人把這種數字傳入西班牙,在西元10世紀時,又由教皇熱爾貝·奧里亞克傳到了歐洲其他國家。歐洲人以為它是阿拉伯人發明的,所以稱為「阿拉伯數字」。當時歐洲人使用的是羅馬數字,印度數字要取代羅馬數字,曾經遭到基督教教會的強烈反對,他們認為這是來自「異教徒」的知識,不應該取代原有的羅馬數字。西元1120年,Al-Khwarizmi的書有了拉丁文譯本,由於「阿拉伯數
字」的演算法遠比「羅馬數字」方便,於是便在歐洲流傳開來。西元1200年左右,歐洲的學者正式採用了印度數字的符號和體系,在義大利數學家李奧納多·斐波納契的宣導下,大部分歐洲人已經開始使用阿拉伯數字,直到15世紀,已經相當普遍。當時阿拉伯數字的形狀與現代的阿拉伯數字還不完全相同,後來經過許多數學家的改進,直到十六世紀,「阿拉伯數字」的寫法才確定下來,成為現今的模樣。
「羅馬數字」沒有『0』,也不易對齊,用於演算很不方便
直到十六世紀,「阿拉伯數字」的寫法才確定下來
位於伊朗首都德黑蘭《Mirkabir科技大學》的Al-Khwarizmi雕像
趣談
現今的「阿拉伯文數字」與「阿拉伯數字」的寫法是不同的。舉例來說,4是反寫的「3」,5是一個圓圈,0則是一個點,7寫成「V」,8則是把「V」上下顛倒過來寫。為了便於記憶,在埃及的中國人編了許多口訣,如「顛三倒四,七上八下,五零不分」等等。
阿拉伯數字
0
1
2
3
4
5
6
7
8
9
西阿拉伯文數字
٠
١
٢
٣
٤
٥
٦
٧
٨
٩
東阿拉伯文數字
۰
۱
۲
۳
۴
۵
۶
۷
۸
۹
另外,因為阿拉伯文一律是從右向左書寫的,與現代漢語的書寫順序正好相反,但數位卻是從左向右寫。於是,中國人在讀一篇文字和數位混合的阿拉伯文章時,常常必須「左顧右盼」。
印度-阿拉伯數字的演變
取材自: 維基百科、百度百科、走進無限美妙的數學世界、嘻辣人的擺寶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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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人的文明病愈來愈多,尤其是癌症。為了「早
期發現,早期治療」,各項定期檢驗成了維持健康必要的
工作。王先生做了某一項癌症的檢驗,假設此項檢驗對於
罹患此種癌症的檢驗可信度高達90%,另外對於健康的人
則有10%的人可能呈現陽性反應。當王先生拿到檢驗報告
看到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時,整個人一剎那間腦中一片空
白。心中只有一個念頭:「我得到癌症的可能,十之八九
跑不掉,這該怎麼辦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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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常熱鬧的第五街,在深夜時竟傳出凶殺案!有一個遊
民橫屍街頭,警方立時調閱附近超商的錄影帶,找到了四名
可疑的嫌犯。這四名嫌犯分別是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,這四
個人案發時都在現場附近。警方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幾乎可
以斷定殺人犯就是在這四人之中,但是卻一時找不到確實的
証據。於是警方請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來進行偵訊,以下是四
人的証詞:
甲:「乙是犯人!我親眼看他犯案,不會錯的!」
乙:「怎麼可能是我!一定搞錯了!偷偷告訴你,丁才是犯
人喔!」
丙:「我不知道誰是凶手!反正不是我就對了!」
丁:「什麼?我是犯人?別開玩笑了!乙本身就是一個騙
子,他說的都是謊話!」
已知這四個人中只有一個人說實話,聰明的你是否可以
幫助警方揪出真凶呢?
在數學的証明技巧中,有一種方法叫「窮舉法」:把關
係結論的一切可能情形全數列出,再証明其中只有一種情形
與假設相合,剩餘幾種情形與假設皆不合。
現在我們就利用「窮舉法」來判斷誰是凶手?
(1)假設甲是凶手:則丙、丁說的是實話,與四人中只有一人
說實話不符。
(2)假設乙是凶手:則甲、丙、丁說的是實話,與四人中只有
一人說實話不符。
(3)假設丙是凶手:則丁說的是實話,與四人中只有一人說實
話相符。
(4)假設丁是凶手:則乙、丙說的是實話,與四人中只有一人
說實話不符。
現在真相大白,當丙是凶手時,由四人的証詞中可以斷定只有丁一人說的是
實話。毫無疑問,殺死遊民的凶手就是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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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非洲曾經出現過了一個具有高度文明的國家:埃及。說到埃及便不能不談
到孕育出這個偉大文明的尼羅河,尼羅河兩岸肥沃的土地上佈滿了一塊塊農田。
但是每年從六月到九月,尼羅河水便會泛濫,洪水淹沒了河流兩岸的谷地。每當
尼羅河的洪水退去,河水氾濫的區域便留下一層肥沃的淤泥,剛好提供肥料給農
作物。但是,洪水也把所有土地的界線抹去,所以每年都得重新測量田地,使原
來的地主能得到同樣面積的土地。由於埃及實施階級制度,王族、官吏、地主、士兵等
人全都依賴農民種田,他們再向農民按田地面積徵收租
稅,這使測量土地面積成為國家每一年的大事。長期積累
的土地測量知識逐漸發展成為幾何學,“幾何”這一個名
稱是從希臘傳出,原意即是指“土地測量”。所以古埃及
的人很早就掌握了矩形、三角形、梯形以及圓等面積的計
算,就是因為他們早就開始進行這種工作的緣故。
埃及的祭司在鋪設神廟的地磚時得到了啟發,選擇了
邊長一米的正方形面積作為測量面積的單位:一平方米。
一塊土地可以鋪滿幾個這樣大小的正方形,就稱它的面積
有幾平方米。求長方形面積只需要用尺量一量它的長寬各
是幾米,長乘以寬就是長方形面積。
後來有人發現一塊長方形的布可以剪成兩個相等的
直角三角形,面積分別是這個長方形面積的一半。反過來
說,兩個相同的直角三角形也可以組成長方形。因而得出
了計算直角三角形面積的法則:直角三角形的面積等於長
乘以寬除以二(相當於直角的兩鄰邊長乘積除以二)。在
實際測量中,又發現求任意三角形面積的法則:任意三角
形的面積等於底乘以高除以二。
知道任意三角形的面積求法很有用,有些土地很難劃
成方形測量,但是多邊形的土地一定可以切割成幾個三角
形的組合,此時就能使用三角形面積公式來求多邊形土地
的面積了。
但是在測量中還是會有新問題出現,例如人們不可能
把一個圓切割成若干個小塊,而每一塊都是標準的三角
形。這就導致了求圓面積問題的研究。埃及曾有一個公式:圓的面積等於3.16
乘以半徑的平方。以目前來看這當然是有問題的,但是就當時埃及人的實際應用
上來說,已經相當不錯了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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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市神秘的魔術師
有一天,阿忍和小藍去逛夜市,他們來到一個變魔術的攤位。
魔術師說:「小朋友,我們來玩一個遊戲,玩一次只要10 元,如果你贏了我賠你
50 元,如果你輸了,這10 元就歸我。」
小藍說:「不要,你一定會騙人。」
阿忍說:「沒關係嘛!才10 元,賠50 耶!五次贏一次就沒輸了。來吧!怎麼玩?」
魔術師說:「你心裡隨便想一個整數,無論你想什麼數,不用告訴我那個數是什
麼,我都可以把它變成9。」
阿忍說:「怎麼可能,我不信。」
魔術師說:「試試看囉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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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有學過因倍數的同學應該都知道:假如兩個正整數,
除了1之外沒有其他的公因數,那我們就稱這兩個正整數
互質。如果是三個正整數中任意兩個數都互質,就稱這三
個正整數兩兩互質。現在我們要問的是:三個連續奇數一定會兩兩互質
嗎?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必須先建立幾個觀念:
1.一個奇數的所有因數,必定也是奇數。這是因為奇
數無法被2 整除,當然奇數的因數也無法被2 整除。例
如21 的正因數有1、3、7、21,它們都是奇數。
2.兩個以上的正整數,每一個數都是其最大公因數的
倍數。例如12 與18 的最大公因數為6,所以12 與18
皆是6 的倍數。
3.如果有兩個數皆為某數k的倍數,那這兩個數的差
也一定是某數k的倍數。例如27 是3 的倍數,36 也是3
的倍數,所以27 與36 的差是9,也一定是3 的倍數。
有了這些觀念,我們就可以開始探討了。首先來看任
意兩個連續奇數的差為2,所以2 為這兩個奇數最大公因
數的倍數,反過來說,這兩個奇數的最大公因數是2 的
因數,可能為1 或2。但是兩個奇數的最大公因數必為奇
數, 2 不符合條件,所以兩數的最大公因數為1,由此
可知,任意兩個連續奇數必定互質。
接下來看三個連續奇數中,間隔一個奇數的兩奇數的差為
4,而4 為這兩個奇數最大公因數的倍數,反過來說,這
兩個奇數的最大公因數是4 的因數,可能為1、2 或4。
同樣地,此兩數的最大公因數必為奇數,4 的因數中只有1 符合條件,由此可推
得,三個連續奇數中,間隔一個奇數的兩奇數必定互質。
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地回答:三個連續奇數一定會兩兩互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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