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受過中學教育的人都知道負數是比0小的數,也
都習慣了包含負數的運算。事實上,一直到十八世紀,許
多歐洲的數學家都還無法接受「負數」的觀念。他們認為
0就表示「什麼都沒有」,所以怎麼會有比「什麼都沒有」
還小的數呢?連當時的大數學家巴斯卡、歐拉也對負數抱
著質疑的態度。印度的數學家在西元七世紀的時候,便知道使用「負
數」的概念,他們把財產表示成「正數」,負債表示成「負
數」,還能進行簡易的正負數加減。
然而「負數」最早出現,是在西元前兩世紀中國的西
漢時代。在那一個時代並沒有計算機,人們都是用一種叫
做『算籌』的工具來計算。在當時,古人就懂得利用黑色
的算籌表示正數,用紅色的算籌表示負數了。
漢代著名的數學書籍《九章算術》中,不但提到了正
負數的概念,同時還明定了正負數的加減運算法則:「同
名相除,異名相益,正無入負之,負無入正之。異名相除,
同名相益,正無入正之,負無入負之。」
前四句是減法法則:
同名相除:m-n = m-n ,(−m) –( −n) = −(m-n),當m≥n>0
異名相益:m -( −n) = m+n ,(−m) - n = −(m+n)
正無入負之:0-(+m) = −m
負無入正之:0-(−m) = +m
後四句是加法法則:
異名相除:m +( −n) = m-n ,(−m )+ n = −(m-n),當
m≥n>0
同名相益:m + n = m+n ,(−m) +( −n) = −(m+n)
正無入正之:0+(+m) = +m
負無入負之:0+(−m) = −m
當十八世紀大部分的歐洲數學家都還無法接受「負數」的時候,漢代卻早已
發展出相當完整的負數概念及運 算法則,整整比歐洲進步了兩千年喔!
歐洲一直到十七世紀,法國數學家笛卡兒引進坐標系後,負數獲得了幾何上
的定位,才逐漸被人們認可。十八世紀後,負數在方程式中才逐漸獲得了合理的
地位。一開始負數的表示有多種不同的方式,近代才開始採用現在的正負數符號
形式,如-3,-1,0,+1,+5,並發展成為現在使用的正負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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